The 4-Hour Workweek

《The 4-Hour Work Week: Escape the 9-5, Live Anywhere and Join the New Rich》
作者:Tim Ferriss
這本超級經典的書,是 2007 年就出版的,一出版在網路上就非常地紅,我也馬上(大概是我大四或研一時)就看了,不過當時還沒有太多工作經驗的我,看完之後覺得 不太懂。
我說「看不懂」當然不是指字面上的意思,只是書裡面講的很多觀念都超過我當時的等級,沒有辦法完全體會他所說的東西。
2023 年時,我因為要在 Podcast 上面分享這本書,所以重看一遍。16 年後再回來看,我覺得 Tim Ferriss 在 2007 年就能寫出這些東西真的是太厲害了!
Tim Ferriss 也是一個超級有名,可能是世界上排名前 100 的 Podcaster,如果你沒有聽過他的 Podcast,也可以去聽聽看。
這本書的主旨是在講要如何變成一個「New Rich」,教你跳脫傳統觀念和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重新設計自己的人生。他的思想主軸是四個字 DEAL:
- D: Definition 傳統對工作、財富、退休、人生規劃的定義太過時了,你應該定義自己想要的生活是什麼。
- E: Elimination 你要決定有哪些工作是「真正」需要做的,然後把不需要的工作全部去除。
- A: Automation 運用科技或是僱用其他人,幫你自動完成重複的工作,或是加速工作流程。
- L: Liberation 把自己從工作中解放,或利用遠端工作,把工作跟你的物理所在地的連結移除。
裡面有講到很多滿具體的實行方法,但是 16 年前的我,當時是覺得很多方法不太可行或超出我的能力,尤其是他 2007 年就講了大家到 2020 年才開始認真討論的遠端工作,真的是先知。
接下來跟你分享幾個我學到的事情。
退休不是目標,退休只是最壞的打算
傳統的觀念是:你趁年輕的時候用力工作、盡量累積錢,等到 65 歲的時候再來把累積的錢拿去花掉,去「享受人生」。
這個觀念有兩個很明顯的問題:
- 第一,把人生最精華的時段都拿去工作(而且很多人還是做他自己很討厭的工作),等到 65 歲的時候,身體也被摧殘得差不多了,也享受不了什麼了。
- 第二,就算能夠更早退休,「什麼都不要做」也不應該是一個目標,因為那樣會很無聊。
他認為存退休金應該是一個「做最壞打算」的概念。也就是萬一你有一天真的不能動了,至少還有一筆錢可以用,而不應該當作一個目標。
正確的作法應該是設計一種生活型態,讓你不用做那麼多工作,以及有很多時間可以「迷你退休」,所以平常就可以做你有熱情、有興趣的事情。
絕對財富和相對財富
「有錢」跟「過有錢人的生活」不一定是等號。
例如,一個年薪 300 萬台幣的工程師,看起來比一個年薪 60 萬的鋼琴老師有錢。但是:
- 年薪 300 萬的工程師,可能要每天早上 9 點上班到晚上 6 點,下班後還要一直接公司的 LINE,他的老婆和小孩可能常常抱怨爸爸都不回家,他也有可能一直都沒有時間開那台新買的跑車。
- 年薪 60 萬的鋼琴老師,也許每天只需要工作兩個小時而已。她有超級多時間可以去做其他的事,例如說在離峰時間去做臉或者是在家打 Switch;想要出去玩的時候,也容易可以安排出三天的假期到其他縣市走走。
Tim Ferriss 認為財富不能看單純的金額數字,還要看你對以下四個 W 有多少掌控權。
- What You Do 你做的事情
- When You Do It 你什麼時候做這個事情
- Where You Do It 你在哪裡做這個事情
- with Whom You Do It 你跟誰做這個事情
以前面的例子來說,教私人鋼琴課的老師能夠控制的 W 是更多的,所以鋼琴老師不見得比較沒有財富。
Less Is Not Laziness (做少一點事情不等於懶惰)
去除「不必要的事情」來專心在重要的事情,並不是懶惰。
很多人不能接受這一點,因為我們的社會普遍還是認為「認真辛苦工作」和「犧牲自我」是偉大的。
Tim Ferriss 認為「懶惰」應該是:忍受不理想的生活、讓環境或他人為你決定生活,或者只是為了累積金錢,而每天從辦公室窗戶裡看著生命流逝的人,才是真懶惰。
不要覺得忙很好、很驕傲
很多人覺得「忙」是很光榮的,但是「忙」其實是一種懶惰。
他們可能覺得長時間工作、深夜 回覆電子郵件、一直不斷地開會、把行事曆填滿,是很有效率的。但是,這樣的忙碌經常是一種拖延,或逃避真正重要的工作的藉口。
因為真正重要的工作常常會需要運用創造力,來做出很難(或高風險)的決定。但是因為這太可怕了,所以還是忙別的事情就好。
「有效」跟「有效率」不一樣
「有效」(Effective)是你做了一件會讓你更接近目標的事。
「有效率」(Efficient)是以最經濟快速的方式執行一項任務(無論任務的重要性如何)。
大部分的人的預設模式是追求「有效率」,而比較少考慮「有效」:
- 每天檢查 E-mail 三十次、並且每一個 LINE 訊息都秒回的人也許很「有效率」,但不一定很「有效」。
- 跑去街上發健身房傳單,在 10 分鐘之內就發完 100 張的人也很有效率,但可能也沒什麼效。
兩個真理:
- 把不重要的事情做得好,也不會使它變得重要。
- 需要花很多時間,也不代表一個任務很重要。
「做什麼事」比「怎麼做」重要得多。
80/20 法則
這一點大家已經常常在講了,80/20 就是在說「大部分的結果,是來自少數重要因素」,不管正面的還是負面的都是。其實有時候比例甚至不只 80/20,甚至是 90/10 或 95/5 或 99/1 都有可能 。
一些正面的例子:
- 20% 的努力帶來 80% 的結果:例如說唸書的時候有找到重點。
- 20% 的關係帶來了 80% 的機會:例如說有認識到對的人。
- 20% 的練習帶來了 80% 的進步:練琴的時候,把最重要的東西弄對,就會聽起來好很多。
- 20% 的顧客帶來了 80% 的推薦
負面的例子:
- 20% 的行為帶來了 80% 的風險
- 20% 的人在團隊中製造了 80% 的負面影響
- 20% 的客戶帶來了 80% 的問題:我們教鋼琴的時候也是阿,就是偶爾有那種很難處理的人,會讓你心情很不好,覺得上課很煩。
Tim Ferriss 說,你可以嘗試問自己:
- 如果我得了心臟病發作,每天只能工作兩個小時,我會做什麼?
- 如果我得了第二次心臟病發作,每週只能工作兩個小時,我會做什麼?
- 拿一張紙列出名單:
- 哪 20% 的人造成了你 80% 的快樂?
- 哪 20% 的人造成了你 80% 的痛苦?(然後你就可以問自己,為什麼這些人還在我的生活中)
如果我真的每天只能工作兩個小時,我可能就只會留下上課起來心情最好的那幾個鋼琴學生。如果「每週」只能工作兩個小時的話,就一定得要完全放棄一對一上課,只做影響力比較大的事情;例如說做影片、課程、文章、Podcast 等等了。
所以這可能證明了,對我來說,做網路內容還是真正比較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