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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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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超討厭換床單。

你要先把舊床單、被套拆掉,灰塵亂飄、熱得要死;接著要判斷床單和被套的「對的那邊」,每次都像插 USB Type-A 一樣無法一次就成功;然後因為我的床是貼著牆放的,得先把床稍微往外拖出來一點,才能擠進縫隙把床墊搬起來;而床上面還有蚊帳,它會盡責地妨礙上述的每一個步驟⋯⋯

但是──換完之後,趟在乾淨的床單上很爽!

後來我才知道這種爽叫做「第二種爽」。

一位阿拉斯加大學的地質學教授 Rainer Newberry,在 1985 年發明了一套「爽」的分類法。好啦,他原文用的其實是 fun 這個字,但我覺得翻成「爽」比較貼切,說「樂趣」的話聽起來太文雅了:

第一種爽,是當下就很爽,就是爽──吃到好吃的東西、聽到喜歡的音樂、被按摩、泡熱水澡、吸貓。不需要解釋,不需要事後回味,爽就是爽。

第二種爽,當下很痛苦,但事後回想很爽──跑馬拉松、當 BlogBlog 同樂會的主持人、做線上課程、開發產品、換床單、大掃除。等時間過去、你忘記當下有多累多想死之後,剩下的就只有爽了。

第三種爽,是當下其實沒很爽,後來回想也不爽──喝酒喝到宿醉、看到一部後半段爛掉的實境節目、參加明明不想去但不好意思拒絕的聚餐、滑手機看別人做第一種或第二種爽的事情。

但為什麼我們還是會常常掉入第三種爽的陷阱呢?

大概是因為,如果一件事很累,我們會自我催眠它是第二種爽;而一件事只要能暫時讓你逃避痛苦或無聊,我們就容易把它誤認為第一種爽。

不過別擔心,如果不幸陷入了第三種爽,只要不爽的經驗寫成一篇 blog,那麼它就變成第二種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