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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篇文章 含有標籤「創作」

做作品、品味、創作者的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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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版讓我損失了上億元

·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 純文字版

又一則關於盜版的新聞。

這次是一個 37 歲的美國田納西州男子盜版了《蜘蛛人:無家日》等電影而面臨最高 15 年的刑期。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又搬出了那句老掉牙的經典台詞:

"Copies of Spider-Man: No Way Home were downloaded tens of millions of times, with an estimated loss to the copyright owner of tens of millions of dollars."

(《蜘蛛人:無家日》的檔案被下載了數千萬次,估計造成版權擁有者數千萬美元的損失。)

虛幻的「鉅額損失」​

每次我看到這種說法,都忍不住想要吐槽;如果下載次數等於損失金額,那我早該在台北買下好幾棟豪宅了。

這種「盜版造成了鉅額損失」的計算方式,只不過是那些電影、唱片、軟體公司一廂情願的幻想。彷彿那些下載盜版的人,如果沒有盜版,就會乖乖掏出錢包進電影院或是訂閱你的串流服務。認清現實吧,那些使用盜版的人,從來就不是你的客戶!

好和弦的付費課程──像是《即興幼幼班》和《鋼琴技巧急診室》──在中國各影音平台、論壇或甚至拍賣網站,早就被盜版了至少數萬次到數十萬次;如果要把所有未經授權被搬運的 YouTube 影片一起算進去,這個數字就更大了。按照電影公司的邏輯,我也可以說這些盜版造成了我「數億台幣的損失」,但這樣說只是在騙自己而已。

別把正版用戶當小偷​

我當然理解沒有人喜歡被盜版,但我更討厭大型媒體公司的那些不尊重正版用戶的作法。當電影、唱片、軟體公司用不公平的條款限制使用者、加入惱人的 DRM、硬要綁訂閱制等手段時,他們其實是在把自己的正版客戶推薦盜版的懷抱。

相較之下,我的課程從來不加任何 DRM 限制,一次購買就終身擁有,檔案可以在任何裝置上離線觀看,沒有煩人的廣告,也不會突然消失。我覺得這才是對待正版用戶的正確做法──給他們比盜版更好的體驗,而不是把他們當作小偷。

看到那些完全沒付出努力的人利用我的作品來獲利,我當然會很不爽。但我更願意這樣想:也許那些因為盜版而接觸到我課程的其中一些人,會覺得我的課程真正帶給他價值、感受到我的用心,因此在即使可以看到盜版的情況下依然選擇付費購買。這樣既可以直接支持到作者、減少佔人便宜的罪惡感,也可以拿到更高品質的原始檔案。

盜版的「免費宣傳」效應​

回想以前的 DOS、Windows 3.1 和 Windows 95 時代,盜版滿天飛的情況在某種程度上也「幫助」了微軟提高市占率──因為大家都有(盜版的)Windows 可以用 ,Windows 就成了個人電腦的標準。也許那些在中國被盜版的好和弦影片和課程,無形中也為我打開了知名度?雖然這種「免費宣傳」不是我最希望的方式就是了。

如果你正在觀看好和弦的盜版課程,我不會生你的氣;但如果覺得內容對你有幫助,當經濟允許時請考慮購買一份正版吧!畢竟做課程真的很累,而且我還是需要用正版課程收入來買罐頭給我的貓吃。

通用梗

·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 純文字版

跟一個熱衷單口喜劇的朋友聊天,他常常參加喜劇俱樂部的 Open Mic 表演。

朋友提到,即使是同樣的笑點或段子,每次使用的結果也不一樣,有時候可以讓全場笑翻,有時候也可以冷場到不行。他也分享了一次去校園演講的經驗,覺得自己不知道現在的高中生流行什麼梗。

「通用梗」早已不存在​

回想 1980 年代電視只有三台的時期,那時候大家看的節目、討論的話題相對一致。但現在,可以消費的內容選擇太多,我是覺得大家都知道、都看過的「通用梗」幾乎已經不存在了。

不管是訂閱數再高的 YouTuber,還是那些被認為家喻戶曉的電視節目或爆紅 K-pop 歌曲1,例如說《名偵探柯南》或《APT》,其實都不能算是真正的「通用梗」。

在台灣,就算一支 YouTube 影片有一百萬的觀看次數,那也只不過是大約 4% 的人口看過而已2。如果放大到全世界來看,一支點閱破億的影片,仍然代表著全球將近 99% 的人口都還沒看過3。

幾個結論​

  1. 創作時,選擇恆久的主題:不論是寫文章、拍影片還是其他形式的創作,盡量選擇那些經得起時間考驗的主題。就算要討論時事,也盡量以不受時代限制的敘述方式來寫作,避免使用當下短期的熱門話題用語。兩個不錯的檢查方式:「十年後還會有人在意這個嗎?」或「十年前的讀者看得懂這個嗎?」。

  2. 爆紅不代表家喻戶曉:當在網路上「爆紅」,也就是得到許多點閱、轉載時,不要覺得自滿,覺得自己是名人。現實是,超過 95% 的人可能根本聽都沒聽過你,更別說關注了。

  3. 不需要在意熱門話題:即使是「超紅、超熱門」的東西,也都還是有 95% 以上的人沒看過。所以你不需要知道它也沒關係的,不需要有「跟不上熱門話題」的焦慮。只要選擇自己有興趣、想接觸的資訊就好。

以「選擇性無知」為榮吧!​

《4-Hour Workweek》的作者 Tim Ferriss 說:

"I’m going to propose that you develop an uncanny ability to be selectively ignorant. Ignorance may be bliss, but it is also practical. It is imperative that you learn to ignore or redirect all information and interruptions that are irrelevant, unimportant, or unactionable. Most are all three.

Lifestyle design is based on massive action—output. Increased output necessitates decreased input.

Most information is time-consuming, negative, irrelevant to your goals, and outside of your influence."

「我建議你要培養超強的『選擇性無知』能力。無知不只讓你心情愉快,而且也很實用。你要學會忽略那些『跟你無關、不重要,或無法採取行動』的事情。大部分的事情都同時具備這三點。

設計自己的生活方式是需要大量輸出的。想要增加輸出,就需要減少輸入。

大多數的資訊都很浪費時間、通常很負面、跟你的目標沒關係,而且你也影響不到它們。」

所以,一起來以「不知道最近流行什麼」為榮吧!這才是快樂、有目標的人該有的生活方式。

Footnotes​

  1. 像我就是一個不太聽 K-pop 歌曲的例子。 ↩

  2. 1,000,000 / 23,402,795 ≈ 0.042 ↩

  3. 1 / 81.64 億 ≈ 0.012 ↩

這是我做的

·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 純文字版

我以為這是常識:

  • 用影印機複製了一份文件,沒人會說「我抄了一份」。
  • 在 Photoshop 裡把自己的臉修瘦,沒人會說「我減肥成功了」。
  • 用 Auto-tune 修準音高,沒人會說「我學會唱歌了」。

但是現在人們會:

  • 完全複製 ChatGPT 的輸出,然後說「我寫了一篇文」。
  • 用 Stable Diffusion 生成圖片,然後說「我畫了一張圖」。
  • 用 Suno AI 產生音樂和歌詞,然後說「我作了一首歌」。
  • 現在甚至還可以用 Sora 生成影片,然後說「我拍了一部片」?

寫三行 Prompt,按個按鈕:這叫做「生成」,而不是「創作」。

就大方地說「生成」就好,不需要騙自己這是「創作」呀!

按讚訂閱小鈴鐺

·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 純文字版

在 cliophate.wtf 這個 Blog 讀到這個有趣的觀察:

"The typical lifecycle of a Substack writer is that after a while, all they write about is Substack.

Each post becomes commentary about the platform, until their identity is consumed by being a Substacker rather than a writer. That's what happens when your personality is "having opinions for money."

(Substack 作家的生命週期通常是這樣的:一段時間後,他們寫的所有文章都在談論 Substack。

每篇文章都在講平台的大小事,到最後他們不再是作家,而是變成一個整天自稱「Substacker」的人。當「發表意見」變成一門生意時,連自己是誰都忘記了。)

總是在談論 YouTube 的 YouTubers​

YouTube 上不也是這樣嗎?許多大 YouTubers 的內容,也會圍繞著 YouTube 平台本身打轉:討論如何取悅演算法、增加續看率、做標題縮圖、響應平台政策、做 Shorts、Shorts 是未來、你應該做 Shorts⋯⋯

老實說,我自己也不能倖免。看看我過去的影片和文章,不時也會冒出一些訐譙談論 YouTube 的內容。但如果想要創作出不被時代淘汰的作品的話,我得要盡量減少這樣做。

還好至少,我並沒有在每一部影片裡面一直講「按讚、訂閱、開啟小鈴鐺」的這種習慣。

按讚、訂閱、小鈴鐺​

說到「按讚、訂閱、開啟小鈴鐺」,真正的經典作品是不會這樣做的。

想像一下,在 1824 年貝多芬《第九號交響曲》的首演日,當樂團演到第四樂章,即將進入最著名的「歡樂頌」段落時,貝多芬突然示意指揮停下,站上台對觀眾喊:

「嗨!各位聽眾!如果覺得接下來的旋律寫得不錯,請幫我在你家附近的咖啡廳大力推薦。如果能請你家的馬車夫在載客的時候幫我哼這個『歡樂頌』的旋律,讓這首曲子被推出去,那我就太感激了!」

⋯⋯然後樂團才繼續演奏。這樣的場景會有多荒謬?但這就是現在大家每天在 YouTube 上做的事情。

也許,一百年後的人回顧 2010~2020 年代創作的影片時,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要在每一個影片裡花那麼多時間講這些 YouTube 的事情?煩死了!YouTube 到底是什麼?小鈴鐺怎麼開?」

我不是 YouTuber​

我不想要把自己簡化成一個「YouTuber」,更是討厭被標籤為「網紅」。我也是一個彈鋼琴的人、音樂老師、音樂推廣者、作曲編曲者、網站經營者、自由軟體和 Linux 愛好者、(曾經的)Podcaster、部落格作者和檸檬卷的老公。

就像貝多芬的《第九號交響曲》不是為了在 1824 年的維也納咖啡館和馬車上流傳而寫的;禁得起時代考驗的作品,不需要遷就任何平台的規則。

寫到這裡,我差點又想說「如果你喜歡這個部落格,歡迎用 RSS 訂閱⋯⋯」,但我及時阻止了自己。

之後再解決

·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 純文字版

製作一首音樂時,通常會包含以下流程:

  • 🎼 作曲(Composing):決定曲子的「大綱」,像是旋律、和聲進行、歌詞等等。
  • 🎹 編曲(Arranging):把以上的大綱,轉化成每一個樂器演奏的具體音符。
  • 🎙️ 演奏及錄音(Performing and Recording):把編好的曲子實際演奏出來並錄下來。
  • ✂️ 編輯(Editing):修正音準、節奏,以及挑選最好的段落組合在一起。
  • 🎚️ 混音(Mixing):調整各個音軌之間的平衡,添加效果器。
  • 💫 母帶後製(Mastering):確保作品符合上架平台的規格,並讓它在各種播放設備上都能有不錯的表現。

許多初學者(包含以前的我)常做的事情是把問題丟給「下一個流程」,期待下一個流程可以有某種「魔法」讓問題變不見。例如:

  • 作曲時:「旋律好像有點無聊?沒關係啦,編曲的時候多加一些花招就好了!」
  • 編曲時:「樂器的音域好像有點擠在一起?沒關係啦,錄音的時候演奏者自己會調整。」
  • 演奏及錄音時:「這段 Bass 的節奏好像不太準?沒關係啦,後面到電腦再編輯就好了。」
  • 編輯時:「這幾段接起來好像不太自然?沒關係啦,混音的時候加點效果器就聽不出來了。」
  • 混音時:「某些頻率好像太刺耳了?沒關係,母帶後製的時候還可以處理。」
  • 母帶後製時:「糟糕,這作品好難聽,好像沒救了。沒關係啦,上架之後找個網紅跳個舞、炒個話題就會紅了!」

問題也是會複利成長的。「退回上一步」反而常常是最便宜、最快速的解決方案。

小故事

·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 純文字版

📝 注意:本文只是一個虛構的小故事。

因為我最近讀了好多奈須蘑菇的作品,覺得寫個故事好像很好玩,所以就寫了。以下故事中的描述跟真實人物、場所、事件都沒有關係,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1​

2016 年秋天,藍光在深夜中搖曳。1

W 凝視著螢幕,正在剪輯他的 YouTube 音樂教學影片。對 W 來說,剪片的時光是很療癒的,至少有那麼一下下能讓他忘記婚姻中的不愉快⋯⋯直到他被手機的震動打斷。

「你看到 M 在 Facebook 上的貼文了嗎?」好友發來的訊息裡帶著不詳的預感。

M 在 Facebook 上貼文指控 W 與一位年輕女學生有不當關係。其實 M 明知沒有,她只是故意寫得好像有一樣。M 把「深夜」、「年輕女學生」、「做音樂」這些無害的詞彙,扭曲成某種意有所指的暗示,並且以「蘿莉控」稱呼 W。

事實上,W 是真的在深夜聽學生的作品,只是是在自己家裡的電腦上一個人聽;M 認為 W 在非上課時間幫忙修改學生的作業、以及在 Facebook 上按讚都是一種出軌的行為。

這也不是第一次了。過去兩年,W 已經兩次跟 M 嘗試提出離婚的討論,最後都是在 M 的眼淚和「我會改變」的承諾下作罷。他想起婚前那些被他刻意忽視的警訊:M 對朋友圈的過度干涉、無理的質問、反覆無常的情緒⋯⋯當時的 W 太懦弱,加上被「婚姻需要包容」、「沒有十全十美的另一半」這樣的觀念蒙蔽,還是選擇了與 M 結婚。

但這一次不一樣了。

看著螢幕上的貼文,W 決定這次一定要拯救自己。不管怎樣他都不會心軟。

那個害怕衝突、總是軟弱妥協的自己,正在死去。

2​

現實開始朝著驚悚電影的方向發展。

十二月的第一個週三,W 收到遠在法國的學生 F 發來的緊急訊息:「老師,M 說她要自殺!」接著是一串截圖,M 說「她吃了藥」,用各種方式向 F 表示她即將要結束生命。救護車呼嘯而至,但檢查結果證實這只是一場戲碼。

這樣的戲碼只在短短兩天後又重演了一次。

M 開始學會向 W 的學生家長「訴苦」;她也打電話給共同好友們,聲淚俱下地「揭發」W 的「真相」。W 的學生一個接一個地消失,教學生涯正在崩塌。

W 找了律師,開始整理證據,錄下每一段對話,保存每一則訊息。

這些自殺威脅和不實指控雖然煩人,但對 W 來說,只要好好收集證據,在離婚法庭上是對 W 有利的。一想到這些鳥事可能在法庭上成為擊敗 M 的武器,W 不由自主地露出了微笑。

3​

事態在 M 的父親介入之後更加失控。

那個男人來到了 W 的家,像是憤怒醉漢般地在客廳踱步。口中吐出的威脅就像是糟糕電影的反派:「今天就讓你看看!」、「看你還能不能彈琴!」,更可怕的是他叫他女兒「去化工廠買那個,潑下去,全部 S 掉」。

原本害怕衝突的 W,在這一刻意識到自己比 M 的父親還要高大,要打架的話應該也不會輸,而且看起來對方並沒有帶著「化工廠買的那個」;於是當著對方的面打電話報了警,然後很有耐心地讓 M 的父親繼續大聲講話。

不久之後,M 的父親就被警察請走了。一切都被口袋中的錄音筆如實記錄。

4​

2017 年的每一天都是一場消耗戰。

當一位女學生無意間用了 W 家裡的熱水壺,M 像是找到了新的武器。「你知道她侮辱了我的地位嗎?」歇斯底里的聲音在客廳迴盪,「她把我當空氣!我可是這個家的女主人!」

接下來,M 的行為更加失控。她在 W 上課時突然闖入,用各種藉口打斷課程。有時跪在琴房外痛哭,有時躲在樓下跟蹤學生。W 開始收到學生的求救訊息:「老師,M 一直打電話給我⋯⋯」、「她說要聯絡我爸媽⋯⋯」

在那場重要演出前,M 甚至藏起了 W 演出用的樂譜。「你不跟我好好談,就別想拿回去!」,彷彿這樣就能困住音樂、困住自由。W 只是默默地重新列印了一份樂譜。演出完後回到家,牆上出現密密麻麻貼滿的婚紗照,像是某種詭異的魔法陣。W 感到頭暈想吐。

5​

逃亡,意外地成為了救贖。

W 在一個雨夜收拾了簡單的行李──筆電、幾件衣物,一個小小的 MIDI 鍵盤。對於一個 YouTube 創作者來說,這些就夠了。最初他在幾間不同的膠囊旅館、AirBnb、飯店流轉,直到遇見了那間改變他生命的避難所。那是一個位在台北東區虎林街的樓中樓,有兩層,W 租下了其中一個房間。

律師建議 W 繼續支付原屋的租金,「這會讓法官看到你的誠意和氣度。表示你願意好好談判,而不是馬上想趕她出去。」於是工作受影響、收入已經大幅降低的 W,維持著兩個空間的開銷。看似不理性的選擇,卻暗藏了某種智慧。

W 還有一筆存款,再打一陣子消耗戰不是問題。他依然不時會回原本的住處拿必需品,並且學會了抓準時間快速進出,絕不多做停留。

意外的是,這段看似逃亡的日子,卻成了 W 人生中最快樂的時光之一。

W 跟幾個也是長住在民宿裡的人成為了好朋友,大家每天一起做飯、聊天、採買生活用品。那間 AirBnb 每天也會有新的旅客,常常是外國人。英文勉強還可以的 W 有時會幫房東招待這些客人,帶他們去夜市吃道地的臭豆腐,或是去象山步道享受自然。W 在那幾個月中英文變好了。

「好爽喔!」,W 覺得他好像在度假,完全忘記了自己正在打離婚官司。

在這段日子裡,W 的 YouTube 依然維持每週更新,僅僅依靠著一台 MacBook Pro、一個 MIDI 鍵盤和一支 USB 麥克風,還好他在頻道中不需要露臉。W 有時會在影片最後藏一些彩蛋,暗示他的生活遇到了一些不平靜。

6​

2017 年六月的一個下午,W 如往常一樣的返回原住處拿東西,發現門被反鎖了。不管做什麼,裡面的 M 都不願意開門。

進不了自己家的 W 站在門外,不慌不忙地打電話叫了警察,開啟總是隨身帶著的隱藏攝影機,像是某種儀式般地從頭到尾記錄這場鬧劇。

W 這時想通了。靠離婚法庭是沒有用的。

──「為什麼要繼續支付房租,讓 M 白住?」

──「這樣的『好人』角色,在法庭上真的有意義嗎?」

三天內,W 找到了新的房子,一氣呵成地搬離(連同那台平台鋼琴),並且跟原住處的房東解了約。失去了免費住處的 M,現在得自己想辦法、面對現實了。

在那之後不到兩個月,那個曾經揚言「我就是不要離婚,我才不要錢」的 M,透過律師提出了和解條件,W 接受了。在戶政事務所領到新身份證的 W 衝向了台北小巨蛋,見證了中華女籃從 17 分落後到最後逆轉勝的奇蹟2。

W 覺得自己變成了中華隊的幸運物,畢竟離婚證書散發出來的好運光環太強大了。

Footnotes​

  1. 這是奈須超愛用的開場詞。 ↩

  2. https://tw.news.yahoo.com/%E4%B8%96%E5%A4%A7%E9%81%8B%E5%A5%B3%E7%B1%83-%E4%B8%AD%E8%8F%AF%E9%9A%8A%E5%A4%A7%E9%80%86%E8%BD%89%E6%95%97%E4%BF%84%E5%A5%AA%E9%8A%85-233928886--nba.html ↩

為什麼我的課程不 DRM

·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 純文字版

最近看到某個線上課程平台的銷售頁面上面寫:

為維護每位學員的課程學習體驗與講師智慧財產權,本課程禁止🚫共用帳號或🚫側錄課程內容。系統機制會自動偵測 IP 位置,以識別共用帳號之行為,若發現有上述違規行為將停權該帳號,平台也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以維護課程體驗與保障講師之智慧財產權。

我當然可以理解這政策的出發點,沒有創作者會喜歡被盜版。

但是實際上,各種防止盜版的做法,不論是技術上的 DRM 還是使用條款上的限制,都不會有什麼用;它們只是在懲罰正版用戶,讓付費支持的正版用戶反而比盜版者更難用。

什麼是 DRM?

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數位版權管理;或更正確的說法是 Digital Restriction Management,數位限制管理)是一種「數位鎖」,用來限制數位內容的使用方式,目的是要防止內容被盜版。例如:

  • 一些影片只能用特定的播放器播放
  • 一些電子書只能用特定的 App 開啟
  • 一些遊戲要連網才能玩
  • 一些音樂檔案無法複製到其他裝置

IP 位置偵測,防止共用帳號?​

這種 IP 偵測機制,在很多情況都有可能誤判正版使用者在「共用帳號」:

  • 多地點觀看:如果學生因為工作或生活需要在不同地點(像是家裡、辦公室、咖啡廳)觀看課程,就可能被誤判為共用帳號。
  • 動態 IP:大部分人的家用網路都是動態 IP,每次重新連接網路時 IP 位置會改變,即使在同一個地點觀看也有可能被誤判為共用帳號。
  • VPN:有些人因為工作或個人隱私因素會使用 VPN 服務,IP 位置會經常變動,就容易被誤判為共用帳號。

雖然平台可能有客服可以處理誤判的問題,但正版使用者在不同地點看課程要擔心被誤判,真的被誤判的話還要花時間去聯絡客服解決問題,盜版使用者反而不用煩惱這些;這不就是正版比盜版難用嗎?

更諷刺的是,既然你告訴我你是用 IP 位置來判定共用帳號的,那麼如果我是盜版商,我就架一個固定 IP 的代理伺服器(Proxy),讓所有共用盜版帳號的人都透過這個 Proxy 存取,不就能輕鬆繞過這個檢查機制了嗎?

禁止側錄​

為了防止「側錄」,課程平台想必會使用網頁中的專有播放器或手機 App,讓使用者無法簡單取得檔案。這會帶來很多問題:

  • 網路速度:網路不穩、不夠快的時候,影片會卡頓;就算網路還不錯,在跳到別的段落時,還是需要等播放器 buffer 個一、兩秒。
  • 無法離線播放:想在長途飛行時學習?抱歉,沒辦法。
  • 相容性:專有軟體在非大眾的作業系統、瀏覽器上可能支援不好。
  • 無法轉檔:如果想要在比較老的裝置播放,或想要放到手機離線觀看,使用者無法自己轉成低解析度的檔案來省空間。
  • 不好用:不能用自己習慣的媒體播放器;我的 mpv 和 vlc 比網頁播放器好用多了啊!

但最重要的是,不管你如何禁止側錄,別忘了兩個不變的真理:

  1. 只要是能播放的東西,就可以錄下來;
  2. 只要有一個人錄下來,檔案就會流出去。

防止側錄的技術限制或政策根本防不了盜版,只會造成正版使用者的不便。

(我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我很願意、也很經常付費購買數位內容;我本來也許會買那個課程的,但看到這樣的 DRM 限制,就讓我馬上不想購買了。)

為什麼好和弦的課程不 DRM​

我自己也有在做影片課程(歡迎支持《即興幼幼班》和《鋼琴技巧急診室》),我當然也討厭盜版。但基於以上的原因,我的課程和產品絕對不含 DRM,因為我不把我的顧客當作小偷提防。

我的課程提供給正版用戶 1080p 和 540p 的高畫質 MP4 檔案(不是 YouTube 或 B 站那種超低位元率、畫面破碎的影片)和高品質的 PDF;所有檔案都沒有鎖碼,可以自由在任何裝置離線播放;我提供意見表單讓使用者回報問題;當有新產品推出時,舊正版用戶可以享有折扣;課程如果有 bug 或追加內容,正版用戶也會收到 E-mail 通知。

就算論價格,雖然盜版是 0 元,但最便宜的價格不見得是對用戶最有幫助的價格。正版用戶往往能從課程中獲得更多:

  • 一方面,他們知道付出去的錢是在支持創作者持續產出更好的內容,會讓自己心情好,不會有佔別人便宜的罪惡感;
  • 另一方面,「付費購買」這個行為本身,也會讓學習者更珍惜、更認真去實踐課程內容,導致自己的進步。

真正的防盜版機制不是裝上更多鎖,而是尊重正版使用者。讓正版的體驗遠遠超過盜版:合理的價格、更好用、更方便、更舒服、更自由、更受尊重⋯⋯才是唯一有效的防盜版方法。

(如果你正在使用好和弦的盜版課程,請考慮購買一份正版吧!)

爛招

·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 純文字版

在玩快打旋風 II(Street Fighter II)時,有一個爛招很好用,至少用來對付 AI 或新手時很有效:

  • 選 Guile
  • 一直按住左下或右下,躲在角落
  • 時不時發出一個 Sonic Boom(或者,我們小時候都叫它「阿咧固」)
  • 如果對手跳過發出的 Sonic Boom,就給他一個「腳刀」(Flash Kick)

這招超爛、超無聊、會讓比賽很難看;但很有用,能擊敗大部分經驗不足的玩家。

我希望「好招」能獲勝​

在我的理想世界中,觀眾會有耐心觀看深度技術的內容、懂得用 RSS 而不是只靠演算法推薦、偏好用瀏覽器閱讀獨立網站而不是被困在 Apps 裡。在這樣的世界中,那些發布精心研究的長影片、認真經營獨立網站、Podcast、寫部落格的創作者,應該會是成功者中的大多數。

每當看到其他創作者使用了我認為的「好招」,我都會在心裡默默幫他們加油,希望他們能更成功,所以會有更多人仿效他們這樣做。

相反地,當我看到創作者出了我認為的「爛招」的時候──例如只是直接播放熱門 MV 然後做 react,或只是跟風最新話題但毫無深度──我總是希望它們會失敗。這不是出於忌妒「爛招」的成功,而是希望世界能變成我喜歡的樣子。

Wiwi 你自己明明也用爛招!​

但說到這裡,我必須承認自己的矛盾。說什麼不喜歡跟風,經營 YouTube 頻道這麼久,我自己不是也跟了不少風嗎?例如說「蕭邦新發現的圓舞曲」(YT 連結)、「Yanny and Laurel」(YT 連結)和「柯媽媽」(YT 連結)都很跟風當時的時事啊!

這就是爛招矛盾的地方。雖然我覺得要用「好招」才是對的;但另一方面,爛招就是有用啊!一直不用爛招的話,看著別人享受著爛招帶來的好處,還是會有點 FOMO 的,幹嘛不去搶下屬於自己的一杯羹呢?

用「爛招」其實不簡單​

一個東西、人或 YouTube 頻道會紅,就是因為他們做出了「大眾市場需要的東西」。這東西我不一定喜歡,不一定想要做,也有可能做不來;但那是我自己的問題,不是市場的問題。

持續使用爛招的玩家,也許可以得到爛招的好處(流量、錢),但副作用可能是會變得不快樂。當然,如果他根本就不認為這些是「爛招」,那麼或許連不快樂的問題都免了。

另外,我也知道去說某些事是「爛招」只是我心中的理想主義作祟,或者是因為我對「爛招」的掌握度根本不夠而形成的排斥。其實爛招可能沒有那麼爛,也沒有看起來地容易駕馭,我還是得要虛心學習才行。

畢竟,就像我一開始說的,會被爛招打倒的只有 AI 和新手而已,真正的高手是不會被爛招擊敗的。與其抱怨大家都在用爛招,不如把爛招都學起來,然後把它變得更優雅。

把 Guile 的「躲在角落發氣功」戰術練到出神入化,也是一種掌握空間和節奏的藝術!

蒙娜麗莎沒有 Bluesky

·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 純文字版

最近網路上關於新社群媒體 Bluesky 的討論度很高,有許多 Twitter 用戶紛紛出逃轉到 Bluesky 上,也有讀者問我要不要也去湊個熱鬧。

好啦,我知道 Bluesky 的通訊協定比較開放、去中心,用戶可以自己保管資料,還有可以自訂演算法等等的好處。但這些優點好像還是不夠有說服力,讓我重回社群媒體的世界。

社群媒體真的是必需品嗎?​

讓我們認真想一下:

  • 我到底為什麼需要一個社群媒體帳號?
  • 大家為什麼認為自己需要一個社群媒體帳號?
  • 社群媒體到底解決了什麼生活上的需求?

仔細想想好像會發現,那些被認為「必須使用社群媒體」來完成的各種事情,其實每個都有更好的解決方案。

  • 內容發布:在社群媒體才能貼文、分享照片?用 Blog 和個人網站也可以呀!而且我認為是比社群媒體更好的解決方案。在自己的網站上寫作,可以完全掌控內容的呈現方式,沒有長度、格式限制,不會因為講了敏感話題被禁言,不會跟其他的人文章混在一起。

  • 人際連結:靠社群媒體才能跟朋友保持聯繫?別忘了我們有電話、LINE、Whatsapp、Telegram 與各種通訊軟體啊!不論是一對一或是小群體的聯絡需求,都比社群媒體更好用。想要更正式、深度的交流的話,可以用 E-mail。或者,更瘋狂的提議:也許可以約朋友出來喝杯咖啡?

  • 爆紅機會:在社群媒體上發個厲害的文章,說不定會被算法推薦然後爆紅。但得到很多愛心或讚,就像在幼稚園裡面被發了很多乖寶寶貼紙一樣,沒什麼用啊!沒有長期耕耘的有用內容和忠實的讀者群的話,就算有幾篇爆紅的文也不會被記得的。

  • 互動機制:社群媒體上,別人可以在貼文下留言,作者可以得到即時反饋。我會說這是社群媒體的最大缺點之一,而不是優點。公開的留言區,超級容易就會充斥著淺薄、誤解、帶風向或惡意的言論,造成完全沒必要的情緒消耗。使用私訊和 E-mail 來交流,是更好的解決方案。

  • 追蹤機制:在社群媒體上,可以有很多「粉絲、Followers」。但現在的社群媒體早就不是「粉絲時代」了,你經常可以看到數萬或數十萬粉絲的 Facebook 頁面,發文時卻只有雙位數的互動數字。更別提可能有多達 1/3 的帳號其實根本就不是人類?我認為使用 RSS 和電子報是更好的方案,就算訂閱人數只有數千人等級,造成的實質互動可能還超過數十萬人等級的 Facebook 粉絲頁面。

隱藏成本​

當然,我不是說社群媒體「完全沒有用」,只是它帶來的好處不夠值得我們去承受它的負面作用:

  • 浪費時間:無限往下捲的設計讓人停不下來,限動讓你沒事就想看一下,製作貼文和修圖好花時間。
  • 心理消耗:看著別人精修的生活照覺得自己是魯蛇、害怕錯過重要資訊(FOMO)、留言區的負面留言讓血壓飆升。
  • 隱私侵犯:個資、行為模式、思想被收集和追蹤,總有一天這些東西會反過來被用在自己身上──預測你的行為、操縱你的選擇。

蒙娜麗莎​

Seth Godin 在他的部落格上寫到蒙娜麗莎的例子:

The Mona Lisa has a huge social media presence. Her picture is everywhere. But she doesn't tweet. She's big on social media because she's an icon, but she’s not an icon because she's big on social media.

蒙娜麗莎在社群媒體上超級有存在感;她的照片無處不在,但她從來不發文。

她在社群媒體上很紅,是因為她本來就是個厲害人物;而不是因為她很會經營社群媒體,才變成了厲害人物。

Seth Godin 自己也是一個很好的範例。雖然他有各種社群媒體帳號,但幾乎不發文、不互動,大多只是由程式自動轉貼部落格文章;事實上他社群媒體上貼文的互動率都非常低,我覺得有沒有這些帳號對他而言都沒有差別。

但這絲毫不影響他的影響力:Seth Godin 的部落格仍然備受推崇(就像我在這邊提到他一樣);出的幾乎每一本書都還是佔領著暢銷榜;他靠著 Podcast、工作坊、版稅、線上課程、演講產生的收入,可能遠比數百萬訂閱的 YouTuber 還要多得多。

社群媒體大師​

真正的社群媒體大師,應該就是像蒙娜麗莎和 Seth Godin 這樣子吧:他們完全不發文、甚至連帳號都沒開,但社群媒體上到處都可以看到關於他們的討論。

所以,如果你覺得我的這個 blog 或是 NiceChord.com 好和弦對你有幫助,希望你可以考慮在新註冊的 Bluesky 帳號上提到我,這樣我就可以成為一個社群媒體大師了!

(沒錯,這個 blog 就是這麼荒謬:寫一篇反社群媒體的文章,然後希望讀者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它。🤣)

音樂太多

·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 純文字版

覺得音樂太多,根本就聽不完嗎?你的感覺沒有錯。

前 Spotify 首席經濟學家 Will Page 接受 MusicRadar.com 訪問時說:

More music is being released today (in a single day) than was released in the calendar year of 1989.

現在,一天之內發行的音樂量,已經超過 1989 年全年的發行量。

停下來想想以上這句話,不覺得恐怖嗎?現在,你辛苦寫的新歌,從發行到被淹沒在音樂平台最底層,只需要 24 小時。

文章並指出,根據 MiDiA 的報告,全球的音樂創作者將從 2023 年的 7,590 萬人,暴增至 2030 年的 1.98 億人。換句話說,你走在路上看到的每 40 個人中,就有一個人是音樂創作者;你的鄰居、你的阿嬤、你的理髮師、你的 Uber Eats 外送員,無聊的時候可能都默默地在做音樂。

當然,要看你是怎麼定義「音樂創作者」啦!如果只是點點滑鼠、滑滑手機用某個手機 App 或 AI 工具生出「貌似音樂的東西」,然後上傳到社群媒體,就可以稱為「音樂創作者」的話,那麼我還覺得文章估計的數字遠遠太保守了呢。

就像我在之前的這篇貼文說的,現在光靠「做出不錯的音樂」是絕對不可能在音樂工作中混得下去的,因為「不錯的音樂」早就多到聽不完了。每天都有相當於 1989 年全年份量的、新的「不錯的音樂」在跟你搶聽眾的耳朵,更別說接下來 AI 還會生出更多「不錯的音樂」,這個世界上根本就不缺更多的「不錯的音樂」。

「做音樂」的時代已經正式結束。所以我把做音樂的時間,拿來寫了這篇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