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標 ═══ 2024年11月12日 ·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 純文字版 跟髮型設計師聊天,她提到她最近每個月都會花 6,000 元在 Instagram 廣告上。 「有用嗎?」我好奇地問。 「有用喔!」她說,「花 6,000 元的廣告費,大概可以帶來 12,000 元的額外業績, 也就是差不多兩倍左右。」 雖然我對於設計師生意興隆感到開心,但老實說我覺得這個效果可能無法持續太久。 投網路廣告(不論是 Google 關鍵字、FB、IG 或其他)就像跳進溫水煮青蛙的鍋子裡,而 且還是你自己打開瓦斯的那種。為什麼呢?道理很簡單: • 網路廣告的版位是有限的。 • 如果今天花 6,000 元,可以有 12,000 元的回報的話, • 明天就會有人願意出 7,000 元搶走你的位置來賺那 12,000 元; • 然後就會有人加碼到 8,000 元、9,000 元、10,000 元⋯⋯ • 直到價格提高到「剛好能賺到一點點錢」為止,以這個例子來說就是 11,999 元。 這是刻意設計的陷阱,目的是讓廣告主們自相殘殺,最後平台把絕大部分的利潤吃掉。從 平台的角度來看,只要讓廣告主還能賺到錢(哪怕只有一點點),投廣告就還是比不投還 划算。所以即使平台把大部分的利益都吃掉,廣告主們也還是甘願掏錢給平台。 那我們就只能任平台宰割嗎?其實也沒有那麼絕望,敵不過平台就加入平台呀!如果你認 為這個吸血廣告陷阱有用,就買進 Google 和 Meta 的股票,站回食物鏈的頂端吧!